盐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专员、法务专员招聘公告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当前位置:首页 >>
集团要闻
党群工作
招标信息
政策法规
信息公告
行业动态
中标信息
投资企业
资讯中心
人力资源
投资发展
“新风光201号”海上风电运维服务船租赁公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4-12 阅读:655

海上风电运维服务船租赁公告

 

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新风光201号”双体运维船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本次招租为“裸船”(不配备船员),欢迎国内合格商家投标。

1、船舶主要概况

1.1船舶名称:新风光201号

1.2船舶简述:双体钢铝混制海上风电运维服务高速船,本船航区为近海。

1.3主要规格及技术参数:

    长:                23.75米

水线间长:              22.60米

垂线间长:               22.00米

     宽:                7.80米

宽:                2.20米

片体中心距:            5.60米

     深:                2.95米

设计吃水:                1.50米

最大吃水:               1.64米

主机功率:               522KW *2

航速:                      15.8节

排水量:                  120吨

1.4船舶交接日期暂定2023年6月份,具体日期以双方确认的船舶交接清单签字日期为准。

 

2、承租方资格条件

2.1一般要求: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存在未结诉讼,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没有不良司法记录和严重失信情形。

4)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有国家、行业的不良记录。

2.2特殊要求:

2.2.1 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2)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报名文件的递交

3.1报名的截止时间:2023 62 17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开发区乌江路36号国投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楼)。

3.2本次投标不设标书购置费,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3报名文件需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资信证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付款凭证租赁价格、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一年以上可以双方协商)、租金的支付方式、船舶的使用地点、报名单位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以上材料均要加盖单位公章。

3.4报名单位上述纸质证明资料邮寄到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或将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发至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邮箱(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快递)的时间为准)

 

4、主要合同条款

4.1承租方5日前向招租方付清当月租金(不含税金部分),待招租方向承租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后7日内,承租方向招租方支付完税金部分,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承租方如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招租方随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招租方损失,并按剩余租期租金50%向招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4.2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承租方应向招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否则合同不生效。

4.3承租方在合同期内负责船舶的运行、维护、保养及维修等相关工作内容及费用,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对船舶设备造成损坏而产生的所有费用,招租方有权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超出的部分仍由承租方承担,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4.4合同签订双方指派人员对船舶现有状况、设备、油、材料、工器具等做好交接,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交接清单一式份,双方各执;合同到期后承租方负责将船舶交还到招租方指定地点,交接清物料、油品、工器具、图纸资料等,发现丢失、损坏等情况照价赔偿(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4.5承租方必须按规定做好船舶的航海日志,根据要求详细记录出海人员、出海时间、航行路线、燃油使用记录、设备运行及维护保养使用记录、本航次的安全情况等,以便招租方随时审查,缺项的给予200元/项/天的处罚;如因承租方违反上述义务致使招租方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处罚金额2倍的补偿。招租方亦有权在不干预船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对此进行抽查,如果累计3次抽查不合格的,招租方有权终止与承租方的合同,承租方并按剩余租期租金50%向招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4.6承租方在履约过程中,履约保证金被出租方扣除达20%时,承租方必须在7日内补齐,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并按剩余租期租金50%向招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4.7合同期满后,承租方要保证船舶的完好性。合同到期后由承租方负责如期将船舶送到招租方的指定地点,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如果对方逾期交船,除应该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向招租方支付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同时应该向招租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期间租金的1倍计算。

4.8如果船舶在服务期内被政府征用,不属于招租方违约,承租方不可以因此向招租方主张损失。在征用期内应视为停用,停用期间停止计取和支付租金,征用期内政府支付的船舶服务费归招租方所有

5、特别说明:本公告的变更和解释权归发布人,公告发布人保留补充和变更的权利

6、招租方的主要信息

6.1发布人: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6.2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开发区乌江路36号国投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楼

6.3联系人:陈女士

6.4联系电话: 0515-89908021   18451399216

6.5电子邮箱:jsxfg2020@163.com

 

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234  3


附件:

报价函(格式)

一、公司简介

二、报价内容

现对“新风光201号”报价如下:

1、租赁价格:元/月(含税、税率6%);若招租方认为有必要,安排持证机工(一名)随船,请承租方在船舶租金的报价外,增加随船人员工资费用的报价。

2、租赁期限:      月;

3、合同保证金    元;

4、支付方式:

5、使用地点:

三、其他条款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

3、电子邮箱:

4、联系地址: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网站首页 | 企业邮箱 | 网上办公 | 人力资源 | 联系我们
盐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26775号  
通讯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 联系信箱:vip@jsycct.com